为加强医院患者回访,门诊服务及院内宣传工作管理,不断提升医院服务能力,经院委会研究,特制定本补充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患者回访(责任部门:院纪委,回访中心)
各临床科室主管医师,需对主管患者在出院七日内进行电话随访,科室随访率需达到85%以上,该项工作由回访中心负责监督统计,凡科室患者电话随访率低于85%的,每降低1%扣科室主任当月绩效工资10元。
二,门诊服务(责任部门:院纪委,绩效办,办公室)
1,窗口科室,导诊台,分诊台及志愿者岗工作人员在接待患者或家属时,需将患者满意作为检验服务质量的"金标准",持续践行"微笑服务三主动",即主动迎,主动讲,主动帮,主动使用"您好"等作为服务起始礼貌用语,提倡微笑服务;工作期间规范着装,坐姿站姿,不穿拖鞋,不玩手机。
2,每月由院纪委,绩效办和办公室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住院收费处,一站式服务中心,门诊药房,中药房,慢病一站式服务门诊,门诊导诊及志愿者岗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控调阅抽查:凡科室抽达到90%以上,凡低于90%的科室,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每发现一次未按照上述三项要求落实执行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元,同时对科室负责人连带减半处罚。
三,院内宣传(责任部门:办公室)
1,号召全院职工争做医院形象大使,人人参与医院宣传工作,积极做好医院公众号推文,短视频和县级主要媒体及市级以上媒体刊发医院工作动态等方面的转发。
2,要求各科室员工宣传转发率需达到85%以上,每月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科室宣传转发情况进行统计,凡低于85%的科室,每降低1%扣科室主任10元。
四,每月5日前由责任部门将上月未达标科室及人员情况,报绩效办兑现处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绩效办负责解释。
临西县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