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费处结算办理总指南
一、门诊结算
(一)普通门诊结算
1. 办理材料: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或患者本人刷脸即可办理。
2. 办理地点:门诊收费窗口
3.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核算费用,支持现金、移动支付、医保实时结算;
(二)慢病门诊结算
1. 办理材料: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或患者刷脸即可办理
2. 办理地点:门诊收费窗口
3. 办理方式:工作人员核验慢病资质后,按医保政策核算自付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医院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
二、住院结算
(一)普通住院结算
1. 办理材料: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住院通知单
2. 办理地点:护士站(床旁结算)
3. 办理方式:直接在护士站完成住院费用结算,无需前往收费窗口。
(二)医保结算后补交现金
1. 办理材料:住院号或医保结算单、身份证、社保卡
2. 办理地点:一楼住院部收费窗口
3. 办理方式:提交材料后,工作人员核算需补交金额,完成现金/移动支付即可。
(三)特殊病种住院结算
1. 意外伤害患者材料:保险公司鉴定表、押金票据、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
地点:一楼住院部收费窗口
2. 生育患者材料:生育通知单、押金票据、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
地点:一楼住院部收费窗口
(四)异地医保住院结算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持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一楼住院部窗口直接办理医保结算。
2. 未办理备案:先自费结算,再携带住院票据、费用清单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部门手工报销。
联系电话:
门诊收费:0319-3721197 住院收费:0319-3721193